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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新规进一步强化扬尘污染治理-7411威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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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住建厅
2017/07/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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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6月21日商丘扬尘治理现场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的指示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完成了《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扬尘防控导则》
        为深入贯彻6月21日商丘扬尘治理现场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的指示要求,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制完成了《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扬尘防控导则》、《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试行),即日起发布施行。
        《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共6章,42条,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扬尘防治工作。《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规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扬尘防治的重点是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筑垃圾的装载、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扬尘。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扬尘防治各方职责:建筑垃圾产生方负责建筑垃圾分类堆放、装载等过程的扬尘防治,以及车辆出场冲洗;运输方负责清运车辆达到“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统一密闭、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不扬尘和不抛洒遗漏;消纳场、资源化利用企业负责建筑垃圾进场后的分类堆放、卸载和压实覆盖等过程中的扬尘防治,以及出场车辆冲洗;直接利用建筑垃圾回填或堆山造景等的利用方或施工企业负责利用过程中的扬尘防治,以及出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严格落实“一方案两合同”,即建筑垃圾处置方案、清运合同和消纳处置或资源化利用合同。方案应包含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产生量、垃圾类型、消纳方式、处置要求等)、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和运输计划等。建筑垃圾清运严格执行“三项准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运车辆、驾驶员准入)制度、落实“三不出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车身及轮胎不冲洗干净不得出场;手续不齐全、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场;车辆没有100%封闭不得出场)规定及对违规违法行为实施“三方惩处”(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违反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定的,公安、住建厅、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三方进行惩处)。《导则》还规定,新购置的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应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技术要求,车厢顶部宜采用刚性密闭装置,且宜安装闭合限位传感器,并与车载终端连接,当车载终端接收到密闭装置闭合信号后,车辆方可正常行驶。改装车辆车厢顶部宜采用纵向开闭柔性结构篷布覆盖密闭装置,密闭装置性能应符合《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技术要求》dbj41/t 171-2017中的相关规定。
        《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扬尘防控导则》共6章,53条,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范围里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或3层以上除爆破拆除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人工拆除、机械拆除和静力破碎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控。《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扬尘防控导则》规定,拆除工程应遵循“化整为零、片区推进、围挡封闭、湿法作业、无缝覆盖、全程可控”的原则。各级政府应明确辖区内拆除工程扬尘防治的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扬尘防控协调联动管理机制,职责明确,推进有效。一般情况下,拟拆除工程结构物产权所有单位即为拆除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单位;实施强制拆除的各类违章工程,组织强制拆除的各级各类机关为相应拆除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单位。拆除施工单位(拆除实施者)应达到扬尘防控责任单位相应要求,承担拆除施工扬尘防控直接责任。工程结构物拆除施工前应编写扬尘防控实施方案,并向扬尘防治责任部门申报备案。《导则》还规定,拆除施工不宜在夜间进行,减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噪音污染。拆除作业应遵守“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扬尘防控原则。拆除作业完成后,应按照就近平衡,就近塑造地形、就地资源利用的原则及时处理拆除垃圾。在48h内不能清运的,应采取全面覆盖措施,定期检查,确保不产生扬尘。
        《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试行)共5章,54条,适用于我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也可作为管理和检查考核的依据。《河南省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规程》规定,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必须树立“规范、安全、高效、精细、清洁”的基本理念,在提高城市道路洁净度的同时,努力做到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化作业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对市民生活的影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进行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工作服,并保持着装整洁。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按规定开启提示音乐、警示灯、夜间作业示宽灯;作业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过程中,车体应杜绝吊挂、抛洒污物,滴漏水、油液体等现象。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应充分考虑道路交通状况,白天宜安排机械化保洁作业和洒水作业,夜间宜安排机械化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实行道路等级作业方法,按照所属的道路等级安排机械化作业,遇天气和季节性原因应酌情增减机械化作业频次。在春夏秋季节沙尘暴、大风天气及路面受到严重污染状态下,宜采用6部作业车辆联合作业,作业顺序为:2部吸尘车-1部高压冲洗车-2部洗扫车-1部抑尘车。在春夏秋季节的日常机扫作业,宜采用3部作业车辆联合作业,作业顺序为:1部高压冲洗车--2部洗扫车。在下雨天气,宜适时采用2部洗扫车联合洗扫(不喷水)收水作业。人行道、慢车道和支路背街冲洗作业,宜采用小型路面养护车对人行道、慢车道和支路背街进行人机结合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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